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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放操作下为什么需要签发提单(电放)

电放操作下为什么需要签发提单(电放)

关于电放操作下为什么需要签发提单,电放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电放提单电放: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。

2、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,并通知目的港的代理,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。

3、 以前,在海运中会出现一种情况:货物通过海运到离启运港很近的港口,货物随船已经到达目的港,而提单却因为没有很方便的传递方式送达收货人,导致“货到单未到”,收货人没有办法提货。

4、为了解决这种问题,在发明电报以后,收货人要求发货人通过电报把放货信息传达收货人。

5、这种形式就叫做:电报放货。

6、 后来,随着科技的发展,先后出现了电传传真这样的东西,以致人们不再用费用高、效率低的电报来通知收货人,而采用了电传或者传真的形式。

7、 到了现在,我们有了网络,大家又开始逐渐摒弃电传传真的方式,采用邮件来解决问题。

8、 这就是电放的沿革。

9、 现在来说操作:电报时代:首先给船公司把正本提单交回,然后给船公司指令,要求船公司给目的港代理人发电报,用电报通知此票货物放弃正本,收货人凭密押或者印鉴提货。

10、发货人按照电报字数收取费用。

11、 电传、传真时代:先是交回正本,声明放弃,改用release形式放货。

12、由船公司统一对目的港发电放指令,同时在发货人放弃的正本提单上加盖电放章,回复给发货人,以证明此票货物已经电放。

13、发货人将此电放提单传真给收货人,以凭此收货。

14、其实,这个电放提单已经不存在任何意义,纯粹只能满足发货人视觉上的满足感。

15、 后来,在传真与邮件过渡时期,主力船东开始改变电放格式:不再在正本提单上加盖任何与电放有关的签章,或者出具带有电放字样的提单,而是直接收货正本,改用电放回执以证明此票货物电放。

16、届时,整船货物电放后,由船公司缮制电放回执,此回执一般有船公司标志,启运港证明,货物信息,收货人证明等信息组成,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船公司出示的电放编号,发货人将此回执通知于收货人,收货人凭电放编号即可受领货物。

17、由此,电放的风险就变得低了很多,而且效率高了很多。

18、 建议所有的收发货人尽量不要使用电放方式,因为电放又不经济(船公司会收取电放费),风险又高(电放对收货人是不具备完全追索权的)。

19、 “电放”与“海运单”都是为了便利海上运输而创设的,而且在目前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实践中经常使用。

20、 在货物装船、船公司签发提单的情况下,收货人必须交出一份经适当背书(duly endorsed)的正本提单(在变更卸货港时或在其它特殊情况下,通常应交出全套正本提单)(注:这是提单作为缴还证券的性质,即提单上请求提货权利的实现必须以交还提单为要件),并且还应付清所有应支付费用,然后方能在卸货港取得提货单(Delivery Order,D/O),提取货物。

21、 当收货人无法及时获得提单,则通常是收货人凭保证书换取提货单后提货(注:请区分航运实践中通常使用的“保函”的概念和担保法中“保证”的概念)。

22、但是,船公司不能以保证书对抗第三人(持有提单的真正的收货人),因为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。

23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,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,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,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。

24、 为了使收货人可以在某些无法及时取得提单、而船公司又不愿意凭保证书交付货物的情况下能及时提取货物,实践中就产生了“电放”的做法。

25、人们通常所说的“电放”是狭义上的概念,即托运人(发货人)将货物装船后将承运人(或其代理人)所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交回承运人(或其代理人),同时指定收货人(非记名提单的情况下);承运人授权(通常是以电传、电报等通讯方式通知)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,在收货人不出具正本提单(已收回)的情况下交付货物。

26、 “电放”的法律原理是:在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情况下,当收回提单时即可交付货物(或签发提货单)。

27、由于承运人收回提单的地点是在交付货物(卸货港)以外的地点(通常是在装货港),视其为特殊情况,所以收回全套正本提单。

28、然而,目前有关的国际公约、各国的法律(如中国的海商法)和法规中均无“电放”的定义。

29、 “电放’’实践在我国国际班轮运输中已经有了近十年的历史,并在实践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。

30、但是,其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。

31、由于许多船公司不拥有自己的海运单,而货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不存在故意欺诈的行为,所以,使得“电放”在实践中广为流传。

32、当承运人、无船承运人以及托运人(发货人)和收货人都了解了“电放’’的原理和海运单规则、承运人也拥有了自己的海运单后,大家就会逐渐弃用“电放”而采用海运单了。

33、 如果shipper需要做电放(telexrelease)的话,通常要寄本来提单(三正三副)给回货代公司,提单背后要盖公司单和签名。

34、然后交电放费。

35、货代公司这边会联系国外的代理,说明这份提单是做电放的。

36、货代公司也会出一份好像上面的电放给shipper,需要shipper做确认的。

37、然后consignee就可以拿着一份复印,复印件是盖了个surrended的单的。

38、这样consignee就可以拿着这份复印件在POD(port of destination) 提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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